销 售 代 理 合 同
甲方:河南安太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新县康畈工业园)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销售代理甲方产品的相关事宜,特签订本合同。
一、代理区域
乙方的代理区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理产品:
乙方销售代理的产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代理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代理权限:
1、甲方同意乙方为该地区的代理商,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及管理。
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另设其他代理或经销商。如出现上述情况,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代理合同。
3、对于乙方代理的销售区域,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制定销售政策。乙方年销售额达到10万元以上人民币的,根据甲乙双方自愿,可续签次年代理合同。
五、销售价格
甲方给予乙方低供货价,乙方根据本区域市场情况自行定价。
六、推销、宣传与广告
1、乙方是该地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争取客户、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
2、乙方有义务通过广告活动,宣传所代理之产品并承担广告、宣传费用。
3、乙方应当执行甲方对广告活动的要求,不得违规发布广告。
七、购货与销售
1、乙方需货时原则上应向甲方发出书面订单并在提货前全额支付货款,款到帐后甲方发货。
2、乙方在收到货物后七日内因产品质量及包装不符合标准的或者产品的保质期已经过期的由甲方予以换货或退货,退换货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储存不当等人为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需更换产品的物流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不承担乙方所购货物至乙方代理区域的运输费用。
4、甲方所供产品为国家相关达标商品,甲方不承担除此以外的其它问题造成的后果和责任。
八、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违背以上条款,甲方应无条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如果乙方违背以上条款,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乙方也应无条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依法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一份,合同到期后自动解除。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抓住商机 立刻联系
马上留言 共同发展
温馨提醒:本网站属于信息交流平台,倡导诚信合作、互惠共赢!为了保证您的利益,建议经销商朋友与厂家合作前,认真考察该公司资质诚信及综合实力,以免造成损失。